各部门,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定于第 10—12 周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1.第 10 周(5 月 4 日—5 月 6 日),教学单位自查。
2.第 11 周(5 月 12 日,下午 2:00),教务处集中检查,各教学单位自检。
3.第 12 周(5 月 18 日,周四上午 11:30 前),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为提升教师综合素质,各教学单位要重点做好教师教案(含纸质、电子)、多媒体课件的检查工作。
2.各教学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检,教学单位填写附件1-3。
3.提供材料:教学日历、教师教案、多媒体课件、学生作业、听课记录、教学相关材料、教研活动记录及相关教学指导文件等,上交附表,上报近期教学信息。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,以查促建,以查促进,认真自查自纠,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。
联系人:高佳
E-mail:cczjxyjwc@163.com
附件:
3.学期中教学检查校内实训基地实训室开设课程情况汇总表.doc
教务处
2023 年 5 月 4 日